湖北省宜昌市药品检验所加强监管预防虚假检验


  近日,湖北省宜昌市药品检验所制订并实施了《药品检验、复检及盲检比对监督管理实施(试行)办法》,加强对出据虚假检验报告,伪造实验数据,泄露检验结果和客户资料,以及更改检验目的等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管理。

    一是完善质量监督保证体系,健全内审责任制和督察责任制。该所在实施五级质量负责制的基础上,健全检验质量内审责任制度和督察责任制度,由业务所长负责组织,内审小组和督察小组分别实施,确保检验结果真实、准确。

    二是加强工作任务质量考核,确保检验绩效。该所根据全年工作任务和省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标考核的内容,将工作任务与工作质量分解到各科室,由所质量考核小组每月进行考核,并与效益工资直接挂钩。

    三是实行跟踪回访制度,加强对现场抽验人员的监管。该所按照《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工作人员“八不准”》等要求,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,所纪检监察小组定期与不定期到被监督单位进行随访,了解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、违规操作等问题。

    四是开展盲检比对和样品复检工作,加强对检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。

    五是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,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。

    六是严肃纪律,确保落实。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根据所犯错误、违法性质,对分管领导、直接领导和直接责任人,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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