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安部:歌舞厅从业者着装禁伤风化

  • http://www.jrj.com  2008-7-2 12:26:12  新京报
  • 【字体: 】【页面调色版
    问股援助热线:010-58325082

  本报讯 (记者 张太凌)公安部网站昨日发布《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》规定,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大厅、包厢、包间内的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、禁赌、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的警示标志。标志应当注明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。《办法》自10月1日起施行。

  包间内整体环境需“透明”

  《办法》规定,歌舞娱乐场所包厢、包间的门窗,距地面1.2米以上应当部分使用透明材质,能够展示室内消费者娱乐区域整体环境。营业时间内,歌舞娱乐场所包厢、包间门窗透明部分不得遮挡。歌舞娱乐场所包厢、包间内不得安装门锁、插销等阻碍他人自由进出包厢、包间的装置。

  歌舞娱乐场所营业大厅、包厢、包间内也被规定禁止设置可调试亮度的照明灯。照明灯在营业时间内不得关闭。

  歌舞厅应监控迪厅要安检

  《办法》规定,歌舞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出入口、消防安全疏散出入口、营业大厅通道、收款台前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。同时设置闭路电视监控设备监控室,由专人负责值守。

  迪斯科舞厅应当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,安全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名,其中女性安全检查人员不得少于1名。

  娱乐场所对从业人员应当实行实名登记制度,建立从业人员名簿,统一建档管理。营业期间,从业人员着装应当大方得体,不得有伤风化。

  娱乐场所按面积配备保安

  此外,娱乐场所应当配备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专业保安人员,并通报娱乐场所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。娱乐场所不得自行招录人员从事保安工作。

  娱乐场所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,配备的保安人员不得少于2名;营业面积每增加200平方米,应当相应增加保安人员1名。迪斯科舞厅保安人员应当按照场所核定人数的5%配备。

  娱乐场所应当建立营业日志,日志应当留存60日备查,不得删改。
  



关键词场所 娱乐 包间 营业 包厢
浏览全文请登录金融界,如果您还不是金融界用户,请先注册

郑重声明: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与金融界网站无关。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

热点专题
金融危机袭击越南
上调准备金率原因七大猜想
金融危机袭击越南 上调准备金率原因七大猜想
高油价冲击全球经济
基金高费率横行何时休
08年5月经济运行数据
电企高层大换班
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
第二届股市民间高手大赛
地产大佬论战房地产
东星航空困局调查
人民币将实现对台兑换
粮食进入高价时代
恒盛地产拟半价上市
股市大跌后如何选基金